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内容
2008年在职人员申请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及学位申请资格

    1.地方和军队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须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200891);

2.报考学科专业应为我院具有授予在职人员医学博士学位权限的学科,且报考的学科专业应为本人目前从事的学科专业,不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

3.本院人员可报考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两种类型(副高技术职称〈含副高〉以上人员及口腔科在职人员只准报考科学学位类型,中级技术职称〈含中级〉以下人员可报考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两种类型),非本院人员只允许报考科学学位类型。

4.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须达到以下要求:①通过全国英语考试(在申请学位时成绩须在有效期内);②基础理论课程培训合格;③中期阶段考核合格;④通过学位论文答辩;⑤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署名在统计源期刊发表论著2篇、综述1篇。

申请医学科学博士学位在达到上述要求的同时,还须具备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限前3名完成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712121214,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者本人持报考申请,经科室、临床部同意并签字后(非本院人员须出具单位干部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介绍信,说明考生现从事专业,是否同意报考等事项)到我院研究生处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硕士学位证书,同时交纳报名费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黑白照片3张,上交《在职申请医学博士学位全国外语统一考试报名表》。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0838(周六)8:3011:30

2.考试地点:军医进修学院(具体地点按照准考证通知)。

3.考试语种:英语(不受理其他语种考生)。

4.参考资料:市面各书店有售。

5.准考证发放时间:请考生于200834到我处领取。

考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全国在职申请医学博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

四、其他说明

1.由于招收数量有限,我院将按照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考生仍为原单位在职人员,不办理供给、组织等关系,在学期间食宿及有关费用一律自理。

3.有关工作按《军医进修学院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未及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军医进修学院在职申请医学博士学位全国外语统一考试报名表

 

 

  军医进修学院研究生处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